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贷款贴息

1、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,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,形成批量生产,银行已经给予贷款或意向给予贷款的项目。

2、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,资金来源基本确定,投资结构合理,项目执行期为一年以上,三年以内。

3、贷款贴息的贴息总额可按贷款有效期内发生贷款的实际利息计算;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,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。

无偿资助

1、主要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、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。

2、企业注册资本最低不得少于30万元。

3、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,目前尚未有销售或仅有少量销售。

4、无偿资助支持的项目执行期为两年,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、经济指标按两年进行测算;项目完成时要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,并且在项目完成时实现合理的销售收入。创新基金不支持实施期不满两年的项目,也不支持项目完成时仍无法实现销售的项目。

5、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,资金来源确定,投资结构合理。

6、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,企业需有与申请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。

7、为了达到共同支持创新项目的目的,地方政府部门对项目应有不低于创新基金支持数额50%的支持资金;同等条件下,地方政府部门支持多的项目,创新基金将重点支持。

8、创新基金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,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。

9、企业应拥有申请项目的知识产权。